起诉期间能否追索款项是一个法律上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到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此问题做出详细阐述。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主张被告应支付某些款项的纠纷案件,如果案件尚未受理或者经处理部门已决定,但被告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可以起诉被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履行付款义务。这个阶段的起诉即为追索款项的起诉。
但是,如果原告没有起诉被告,而是等待着一审判决后才去追索款项,被告可能会以拒绝履行的理由拒绝付款。
因此,诉讼期间能否追索款项与起诉方是否开启追索程序有关。
如果原告在一审判决后未立即起诉被告支付款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财产执行部门来进行执行。由于财产执行程序需要时间,所以在判决执行期间是否可以追索款项,这就成了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判决生效之前,原告可向被告追缴合法费用,也可以向被告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款项。
而当判决已经生效,如果被告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追回款项。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执行法院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卖,那么原告是无法再次追回相应的款项。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未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卖,原告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追回相应的款项。
被告在一审及二审判决后,申请再审程序的情况下,原告仍可在诉讼期间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款项。然而,如果再审程序结束,被告无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那么原告追回款项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综上所述,起诉期间能否追索款项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如果希望追回款项,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诉讼程序和策略,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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