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讨债不还理”,广西灵山县的梁某却因不向对方还钱而发生摩擦,成绩资不抵赖,反而用刀将对方打成重伤。 克日,梁某因涉嫌恶意中伤,被监察陷阱照章同意拘留。
梁某与陈某是同一村人,陈某曾在一个月前向梁某借过70元。 梁先生此前多次让小陈还钱。 9月28日晚,梁某路过陈某家门口时,见到了陈某。 梁某再次下车要求陈某还钱,随即单方面以还钱为主题吵了起来。 几分钟后,陈某回家拿着菜刀出来。 梁某见陈某持刀出来,冲进去将陈某踢在地上,克服陈某后,夺过刀抵在陈某脖子上,刀砍下了陈某的脖子。 经过法医鉴定,陈氏的伤情达到重伤二级。
本来是一件小事,单方面因为无意的感动,造成了不必要的丢失,成绩一个人进了班级,一个人身体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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