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信要债:串通讨债法律责任:必追究参与者的刑事责任

讨债员2024-08-0615095

摘要:串通讨债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携手合作,采用各种手段欺诈诱骗,达到逃避债务还款的目的。对于参与串通讨债的人员,法律规定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文将从刑事责任的认定、法律规定、举证难点和加强打击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刑事责任的认定

刑事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是参与人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违法行为却仍然有意参与并从中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对于非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不满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依照其犯罪的实际情况定罪处罚。”可见对于串通讨债,只有参与人具有一定组织、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况才会被认定为重罪,其他情况会根据实际情况定罪处罚。

刑责的认定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修改,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出借案件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合谋”的规定,认为贷前人与贷后人、保荐人之间串通行骗,便属于犯罪的“合谋”,因此可以对其从犯加重处罚。

刑事责任认定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涉及到证据的规定和难点。

2、法律规定

对于参与串通讨债的人员,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出借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认定,串通讨债构成刑事犯罪的,应根据其侵犯情节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认定犯罪种类和数罪并罚。同时,参与人还会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等其他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人不但要追究其犯罪责任,还要追究与其行为有关的其他法律责任。因此,对串通讨债参与人员的责任追究,不仅仅体现在刑事责任方面,还有其他各种责任。

3、举证难点

串通讨债属于一种隐蔽性非常强的犯罪行为,参与者之间有目的地利用各种手段隐藏证据,加之证据链条的衔接非常复杂,令司法机关追证极为困难。

重要的证据包括记录罪犯和被害人之间往来的笔记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但这些证据极易被串通讨债的双方销毁,或藏匿在进行串通讨债的工具中避免暴露。其次,在抓捕时因没有明确的证据链条,无法明确谁是组织者或参与者,导致难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考验司法机关侦查和审判能力的难点。

4、加强打击

由于串通讨债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极强,不仅会对债务人家庭和个人的生活造成严重破坏,还会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加强打击串通讨债的问题日益突出。

司法机关应加强民事赔偿制度,并与行政机关共同协调,互相配合,形成敦促被害人赔偿的联合打击体系,从多个角度协同打击串通讨债犯罪;当然,还需要继续加大对串通讨债的惩治力度,增强对串通讨债行为的警示和威慑力度,加强预防和监管等方面的力度,打击串联讨债犯罪活动的根源。

总之,针对串通讨债行为的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司法机关应坚决依法打击,对涉嫌串通讨债行为的人员,应严格审查判处相应的刑事责任,为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和秩序注入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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